提取条件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提取材料1、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2、申请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3、申请提取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农、中、建、邮储)银行卡或存折;4、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流程(1)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需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并经单位经办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持《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及相关提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管理部、办事处审批;(3)管理部、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汇总表》上传市中心公积金管理科;(4)公积金管理科操作此项业务,将支取的公积金金额由网上银行划转到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卡、折(工、农、中、建、邮储银行)。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为购买自住住房的,那么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第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退休的,那么需要提供退休证明。第三,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那么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的;(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陕西省公积金提取条件:如果员工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房贷本息、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百分之十五以上部分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话,就可以支取公积金。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3、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的;4、职工
陕西省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退休、退休或到达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4、非本市职工调离本市的;5、职工偿还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合同签订5年内,不超过所需费用总额,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装修房屋的,合同签订1年内,每元/m2,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
渭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流程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
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的;(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住房公金基金提取条件有:1、申请人需要建造、翻建、大修或者购买自有住房的,可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2、申请人是离休或者退休人员,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3、申请人经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已与所在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1、申请人属于购买自住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购买自建房的,在需要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2、申请人翻建或修建自住房的,需提供规划行政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3、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本人及配偶在渭南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四)职工、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且单位已不再缴存、补缴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本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由他人代为办理的,需由职工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需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并经单位经办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持《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及相关提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管理部、办事处审批;
(3)管理部、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汇总表》上传市中心公积金管理科;
(4)公积金管理科操作此项业务,将支取的公积金金额由网上银行划转到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卡、折(工、农、中、建、邮储银行)。
2、对于租房提取公积金,国管公积金中心规定,每3个月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的房租,且不超过近3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房屋租期在1年以上的,职工首次提取满12个月后,再次提取时应重新提交提取材料。
退休、辞职、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考研等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①市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②提取办理时限从管理部受理、审批、下账、市中心公积金管理科完成网银支付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职工退休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且单位已不再缴存、补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了共性材料外具体提取材料详见正文。
渭南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了共性材料外具体提取材料详见正文。
渭南市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了共性材料外具体提取材料详见正文。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跨省通办业务,由市中心公积金管理科负总责,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共性资料,具体见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渭房金发〔〕3号)及中、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职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提取情形,并按以下程序办理提取业务,具体见正文。
渭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元(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具体见正文。
渭南公积金担保贷款担保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住房公积金联保,具体资料见正文。
渭南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具体见正文。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提取条件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提取材料
1、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
2、申请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3、申请提取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农、中、建、邮储)银行卡或存折;
4、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流程
(1)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需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并经单位经办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持《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及相关提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管理部、办事处审批;
(3)管理部、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汇总表》上传市中心公积金管理科;
(4)公积金管理科操作此项业务,将支取的公积金金额由网上银行划转到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卡、折(工、农、中、建、邮储银行)。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
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为购买自住住房的,那么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第
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退休的,那么需要提供退休证明。第
三,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那么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的;(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陕西省公积金提取条件:如果员工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房贷本息、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百分之十五以上部分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话,就可以支取公积金。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3、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的;4、职工
陕西省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退休、退休或到达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4、非本市职工调离本市的;
5、职工偿还
1、可提取一次的情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合同签订5年内,不超过所需费用总额,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子女、父母公积金;装修房屋的,合同签订1年内,每元/m2,账面留存3个月余额,除本人外,可提取配偶公
渭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流程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
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的;(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住房公金基金提取条件有:
1、申请人需要建造、翻建、大修或者购买自有住房的,可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
2、申请人是离休或者退休人员,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
3、申请人经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已与所在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属于购买自住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购买自建房的,在需要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2、申请人翻建或修建自住房的,需提供规划行政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
3、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本人及配偶在渭南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四)职工、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且单位已不再缴存、补缴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本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由他人代为办理的,需由职工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需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并经单位经办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持《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及相关提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管理部、办事处审批;
(3)管理部、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汇总表》上传市中心公积金管理科;
(4)公积金管理科操作此项业务,将支取的公积金金额由网上银行划转到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卡、折(工、农、中、建、邮储银行)。
2、对于租房提取公积金,国管公积金中心规定,每3个月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的房租,且不超过近3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房屋租期在1年以上的,职工首次提取满12个月后,再次提取时应重新提交提取材料。
退休、辞职、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考研等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①市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②提取办理时限从管理部受理、审批、下账、市中心公积金管理科完成网银支付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职工退休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且单位已不再缴存、补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了共性材料外具体提取材料详见正文。
渭南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了共性材料外具体提取材料详见正文。
渭南市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了共性材料外具体提取材料详见正文。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跨省通办业务,由市中心公积金管理科负总责,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共性资料,具体见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渭房金发〔〕3号)及中、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职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提取情形,并按以下程序办理提取业务,具体见正文。
渭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元(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具体见正文。
渭南公积金担保贷款担保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住房公积金联保,具体资料见正文。
渭南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具体见正文。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