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办公泄密有哪些情形?暴露了什么问题?又应当如何解决?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任何形式的微信使用中,都应当自觉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有下述行为:1.不得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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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办公泄密有哪些情形?暴露了什么问题?又应当如何解决?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任何形式的微信使用中,都应当自觉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有下述行为:


1.不得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以拍照、输入、复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部分或者全部使用微信传播;


2.不得将属于国家秘密的录音、录像、照片等音频、视频资料部分或者全部使用微信传播;


3.不得在微信通信中引用国家秘密文件的内容,包括文件名称和文号;


4.不得在微信通信中谈论国家秘密事项,包括正在传达贯彻和执行的涉密事项名称和内容;


5.不得将正在酝酿、起草、讨论还未形成正式文件、未进入定密程序以及信息公开程序的事项内容、名称,部分或者全部使用微信谈论、传播;


6.不得将未公开的内部文件、资料以及其他音频、视频文件以拍照、输入、复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部分或者全部使用微信传播;


7.不得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环境、涉密信息设备的录像、照片等资料使用微信传播;


8.不得将未经有权发布机关公开的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处置对策、措施内容,包括文本、视频、音频、图像等,部分或者全部使用微信传播;


9.不得将未经领导或者有权发布机关同意发布的领导工作行程、安排、随行工作视频、图像等使用微信传播;

10.不得在与党政机关以外的微信群、朋友圈微信通信中发布未经保密审查的党政机关内部事项及工作相关信息。

微信现已成为人们离不开的一种生活方式。不少单位、部门都会建立微信工作群,很多公职人员也积极将微信工具应用于自己的日常工作。

微信办公的快捷性和便利性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微信的涉密风险也是巨大的,一些重要涉密信息使用微信收发也不符合保密规定。

微信办公泄密有哪些情形?暴露了什么问题?应当如何解决?下面我们看一些重点案例:

本案暴露出的典型问题是相关公务较为紧急,需要立即通知、部署或处理,当事人为迅速办理有关事项,不顾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利用微信群发送涉密文件,导致泄密。

保密部门组织查办的微信办公导致的泄密案件往往存在着某种“客观因素”:待办公务紧急,其他通信方式不畅,无法当面交办或报告,技术失误等。但实际上,“客观因素”的背后,是当事人漠视保密法律法规,对发生泄密后果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或放任自流等主观心态以及由此决定的行为方式。

当本案基本情节是有涉密事项需要向单位领导请示、汇报,但有关领导不在单位,当事人擅自使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上级。点对点发送涉密文件资料的扩散范围要小于群发方式,但在违规性质上没有根本区别。

本案是属于领导干部要求、安排或指令当事人违规利用微信发送涉密信息的情形,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保密意识不强、保密常识匮乏。部分案件中,单位负责人明确指示下级把涉密文件发到工作微信群,安排相关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全然不顾国家秘密的安全,给单位的保密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本案涉及多种保密违规行为。宗某使用非密传真发送密码电报,杨某将密码电报拍成图片并使用彩信发送,张某使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涉密图片,陶某、张某在微信群中发送涉密图片的情节,无一不构成违规。实际案件中,各种违规行为往往相互交织、互为作用,致使涉密信息一再扩散,微信仅构成其中一环或一种媒介,这也是信息化时代泄密渠道多元化的必然结果。

微信办公导致泄密问题并不在于微信本身,而在于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松懈、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淡漠。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是禁止涉密人员使用微信办公,将涉密载体流程管理与智能手机使用管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消除涉密文件数字化的隐患;

二是把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到每一个人,干部职工不仅要保证自己不使用微信传密,发现此类情况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是重要信息、涉密信息不提倡使用微信收发,日常办公也应时刻注意保护信息安全,生活中谨防个人隐私泄露和微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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