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广州市天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区常住人口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人,增长56.50%,年平均增长率为4.58%。
全区共有家庭户[5]户,集体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集体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02人,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40人减少0.38人。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21个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21个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区21个街道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21个街道中,人口超过20万人的街道有1个,在10万人至20万人之间的街道有10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街道有8个,少于5万人的街道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街道合计人口占全区人口比重为40.17%。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21个街道人口均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街道依次为:珠吉街道、凤凰街道、棠下街道、车陂街道、长兴街道,分别增加人、人、人、人、人。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21个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21个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区21个街道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全区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人,占52.58%;女性人口为人,占47.4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69下降为110.88。
21个街道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街道有9个,在100-110之间的街道有6个,在100以下的街道有6个。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区21个街道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全区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人,占11.57%;15-59岁人口为人,占79.83%;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8.6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5.89%。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3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3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21个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75%以上的街道有14个,在65%-75%之间的街道有7个。
[3]0-15岁人口为人,16-59岁人口为人。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区21个街道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全区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2.74年提高至13.06年,全区21个街道中,12个街道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3年以上。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4]由0.39%下降为0.31%,下降0.08个百分点。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区内21个街道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占100.00%。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0.39个百分点。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6]为人,流动人口为人。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21个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21个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广州市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广州市天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区常住人口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人,增长56.50%,年平均增长率为4.58%。
全区共有家庭户[5]户,集体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集体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02人,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40人减少0.38人。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21个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21个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广州市天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区21个街道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21个街道中,人口超过20万人的街道有1个,在10万人至20万人之间的街道有10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街道有8个,少于5万人的街道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街道合计人口占全区人口比重为40.17%。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21个街道人口均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街道依次为:珠吉街道、凤凰街道、棠下街道、车陂街道、长兴街道,分别增加人、人、人、人、人。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21个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21个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区21个街道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全区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人,占52.58%;女性人口为人,占47.4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69下降为110.88。
21个街道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街道有9个,在100-110之间的街道有6个,在100以下的街道有6个。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区21个街道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全区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人,占11.57%;15-59岁人口为人,占79.83%;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8.6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5.89%。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3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3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21个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75%以上的街道有14个,在65%-75%之间的街道有7个。
[3]0-15岁人口为人,16-59岁人口为人。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区21个街道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全区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2.74年提高至13.06年,全区21个街道中,12个街道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3年以上。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4]由0.39%下降为0.31%,下降0.08个百分点。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区内21个街道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广州市天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占100.00%。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0.39个百分点。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6]为人,流动人口为人。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21个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21个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广州市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