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部授权物业企业有权制止、清理和报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2月26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上海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等行为。
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条例鼓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等,引导业主使用非机动车集中充电设施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管理者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等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这些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条例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人员密集场所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国务院办公厅年10月29日《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87号)第十八条规定:
三、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年9月26日发布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要求:
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停放、充电。
由于电动车进楼入户充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爆炸事故频繁发生,为保证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业主(住户)利益,小区严禁电动车乘电进楼入户违规充电。
与此同时,小区道路和楼道、楼梯间不仅属公共区域,同时也是广大业主(住户)消防安全的唯一生命通道,任何人不得私自堵塞和占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部授权物业企业有权制止、清理和报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2月26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上海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等行为。
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条例鼓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等,引导业主使用非机动车集中充电设施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管理者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等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这些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条例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人员密集场所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国务院办公厅年10月29日《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87号)第十八条规定:
三、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年9月26日发布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要求:
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停放、充电。
由于电动车进楼入户充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爆炸事故频繁发生,为保证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业主(住户)利益,小区严禁电动车乘电进楼入户违规充电。
与此同时,小区道路和楼道、楼梯间不仅属公共区域,同时也是广大业主(住户)消防安全的唯一生命通道,任何人不得私自堵塞和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