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认为计算机技术革新了当事人处理信息、经营业务的方式。与日俱增的重要商业信息通过电子计算机被产生、存储、并用于交流。一些在诉讼和刑事检控中极为有用的信息不再被打印在纸上、用纸质文件保存,而是在计算机系统中或以计算机可读的形式保存
理论意义对电子证据的研究有利于证据理论的发展。在证据学方面,传统的证据理念受到了电子信息的巨大冲击,且不说电子证据的形式与传统意义上的证据截然不同,甚至电子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也出现了新的特征。电子证据本质上是一组数字化的信息,通过
由于相关立法严重匮乏和滞后,目前我国的诉讼实践多把电子证据推定为书证或视听材料,但是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电子证据的特殊性质使其难为书证或视听材料所涵盖,为此对电子证据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成为学界的当务之急
中认为计算机技术革新了当事人处理信息、经营业务的方式。与日俱增的重要商业信息通过电子计算机被产生、存储、并用于交流。一些在诉讼和刑事检控中极为有用的信息不再被打印在纸上、用纸质文件保存,而是在计算机系统中或以计算机可读的形式保存
理论意义对电子证据的研究有利于证据理论的发展。在证据学方面,传统的证据理念受到了电子信息的巨大冲击,且不说电子证据的形式与传统意义上的证据截然不同,甚至电子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也出现了新的特征。电子证据本质上是一组数字化的信息,通过
由于相关立法严重匮乏和滞后,目前我国的诉讼实践多把电子证据推定为书证或视听材料,但是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电子证据的特殊性质使其难为书证或视听材料所涵盖,为此对电子证据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成为学界的当务之急